一般而言,服药时间发生在孕3周以内,称为安全期。这个时候胚胎细胞数量较少,一旦受到有害物的影响,细胞损伤难以修复。如果胎儿质量不高,机体会优胜劣汰,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产。如果是这个时候服了药物,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,因为如果这个时候不小心服了药物,又没有任何流产征兆,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,可以继续妊娠。
孕前因病或其他原因服药时,要特别注意。因为一些药在体内停留和发生作用的时间比较长,有时会对胎儿产生影响。还有一些妇女怀孕之后身体没有明显变化,也不出现妊娠反应,自认为没有怀孕,于是完全不考虑所服的药物是否对胎儿产生什么影响,结果无意之中伤害了非常脆弱的胎儿,留下了终身遗恨。所以,为了防止上述这些情况的出现,在计划怀孕前3个月就应当慎重地服药。
如果经过慎重的考虑认为需要在某日怀孕,那么在怀孕月的前6个月首先应当停服避孕药品。因为避孕药中含有影响精子和卵子质量的激素,为了保证由高质量的精子和卵子进行结合,必须排除各种影响质量的干扰因素。另外,也是为了防止已经怀孕但未能及时发现致使胎儿受避孕药的影响,造成女胎男性化或男胎女性化的畸形悲剧。有一对智力、体力指数都很高的夫妇,妻子在怀孕近3个月才发觉已受孕,这时立即停止长期使用的避孕药。结果,孩子出生以后,体弱多病,智力发育也不够理想,而且还有外生殖器畸形的现象,给这对夫妇带来很大的痛苦。
抗组织胺剂、起解热镇痛作用的阿斯匹林等,都不宜长期使用。为治疗贫血而服用铁剂时,在准备怀孕前,要同医生商量,了解是否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。
用药前要了解此药在体内所起作用以及是否会对数月后的怀孕、胎儿的形成及发育带来影响,最好能够认真地请教医生或有关专家。
孕前服用药物,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能自作主张,要采取科学的慎重态度。 |